連續兩年獲得婚禮雜誌大賞的星級婚姻監禮人榮譽,可見岑漢和律師是深受新人愛戴的婚姻監禮人。岑律師擁有香港大學榮譽法學士、香港城市大學法學碩士以及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的學歷;其專業資格包括香港執業律師、中國委託公證人、婚姻監禮人、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認可調解員以及香港仲裁司學會會員,亦擔任中國委託公證人和調解員等職務。

現時新人舉行婚禮很多元化,除了在教堂、婚宴場地,也多了新人選擇在特色餐廳、戶外場地、自家花園或天台、會所,甚至是有佈置的室內場地舉行婚禮。新人只需要預先聘請合法的婚姻監禮人主持證婚儀式即可,但岑漢和律師表示不是所有律師都可以當婚姻監禮人,要符合一定的資格條件,才可以有權代表準新人辦理婚姻登記有關事宜。
自從政府放寬了婚禮的規限,新人可以在自選的場地,委託婚姻監禮人來證婚。常見新人委託的婚姻監禮人有兩類,一類是委託律師樓隨機分配律師,另一類是指定律師樓特定律師。有時新人會問我這兩類證婚律師有甚麼分別?新人該如何挑選適合自己需要的律師?
因為疫情關係,現時不少人都逗留在海外,暫未能回港。其中或有一些現正身處外地,但計劃在香港結婚的新人。有朋友問我,如果在申請結婚時,一方甚至雙方新人都不在香港,可否照樣入紙申請呢?
隨著疫情問題,許多新人都要重新規劃他們夢想的婚禮,從以往的大排筵席轉為舉行一些規模較小但精緻的婚禮。不過轉方向未必是壞事,因為要遷就的賓客少了,變相可以有更多的選擇,例如可以挑選不同的證婚場地。
有時婚禮的嘉賓、兄弟姊妹見我在台上,因應不同的新人要求和性格帶領他們證婚,以為我主要工作就是台上的時間。其實那只是婚姻監禮人部份的工作範圍,除了大家見得到的部份,還有一些看不到的工作要做。
自從政府在2006年開始讓新人可以選擇在婚姻註冊處以外地方,透過婚姻監禮人為他們證婚,新人的證婚時間有更多選擇。不過證婚時間也非完全自主,看看有甚麼考慮的細節吧!
之前在這專欄都說過,婚姻監禮人需要在香港執業七年或以上的事務律師,再參加相關的培訓課程才有資格,但並不代表符合資格的事務律師就能勝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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