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政府在2006年開始讓新人可以選擇在婚姻註冊處以外地方,透過婚姻監禮人為他們證婚,新人的證婚時間有更多選擇。不過證婚時間也非完全自主,看看有甚麼考慮的細節吧!
特色場地要提早搶
一些特別的場地如伯大尼教堂、政府康文署轄下的特色場地,需要預先申請。每個場地會劃分不同時段,例如伯大尼平日只有一個時段,星期六、日就有2-3個。由於這些特色場地在吉日時份往往十分搶手,基本上只能依據預約得到的時段出席。要留意的是,康文署的場地只供新人在結婚當日舉行一個由婚姻監禮人在場主持的婚禮儀式,所以每對新人只可租用一個婚禮場地在結婚當日舉行婚禮儀式。 新人不能預訂兩個場地,一個用作舉行結婚儀式,另一個用作酒會派對。
證婚時間因素
假如新人打算在一些私人場地如酒樓、酒店或婚宴場地舉行證婚儀式,較易根據自己需要設定證婚時間。不過也有一些因素要考慮,例如交場時間、期望的觀禮賓客數目、拍照以及入席時間等。
據我的經驗,不少人會選擇六時左右,因為場地佈置等已完成,有心的賓客也會到達,證婚後也有相當的時間拍照才開席。當然還有一個最重要的考慮要素:心儀的證婚律師是否有檔期出席。因為一個好的證婚律師對整個證婚過程有畫龍點睛之效,為免預約不到心儀的婚姻監禮人,確定了場地之後,也可以開始物色婚姻監禮人了。
岑漢和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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